问题 | 有人打电话说他是人民调解办公室的 |
释义 | 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宪法和现行有关法律关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属性及定位,是我国人民调解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保持生机与活力的原因所在,这一性质始终没有改变。目前尽管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呈现多样化,人民调解与纠纷解决的行政机制、司法机制的衔接、互动日益密切,国家对人民调解支持、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但这一切都没有也不应当影响和改变人民调解的性质。群众性、自治性和民间性是人民调解的本质特征,是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法的灵魂。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是在依法产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由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自己的矛盾纠纷的自治行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人民调解员来自于群众、服务于群众;人民调解坚持平等自愿原则;人民调解程序灵活便捷、不拘形式等等,都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的群众性、自治性和民间性特征。保持人民调解的这种特征,有利于纠纷当事人自愿选择和接受调解,不妨碍在调解不成时另行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人民调解是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对民间纠纷进行调解的活动。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 人民调解、司法调解都是解决纠纷当事人的纷争的一种重要方式。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区别: (一)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司法调解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二)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民调解的调解形式有哪些 人民调解的调解形式有单独调解、共同调解、间接调解、公开调解、联合调解等。 我有个租客租了办公室,不付中介费怎么办?他说一开始没说要付中介费 中介对于租客不缴房租的行为一般没有责任,中介只负有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的责任、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是什么? 人民调解法中界定人民调解的范围为“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自产生以来,调解的内容基本上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性质的纠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期,人民调解的纠纷范围,从纠纷主体到纠纷内容,都有了较大的拓展和变化。比如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劳资工伤、物业管理、集资纠纷、复转军人安置、医疗纠纷、下岗分流、催讨欠薪以及涉法上访等社会热点、难点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从纠纷类型可以看到:一是纠纷主体发生变化,群体性纠纷显著增多。以前的纠纷多是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发生,现在则出现了许多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纠纷,有时还涉及到像村委会等集体组织;二是矛盾纠纷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三是部分当事人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一般认为,凡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属于民间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处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纠纷或者禁止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除外。这样理解符合宪法及有关法律对人民调解的规定,也是人民调解区别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明显特点。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该内容由 刘玉保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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