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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零税率和不征税的区别
释义
    零税率和不征税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零税率主要是指对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在增值税税率上设置为0%,而不征税主要是指对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在销售环节上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实行方式不同:零税率是在增值税税率上进行减免,企业仍需要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税;而不征税是在销售环节上进行减免,企业在销售这些商品或服务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3、目的不同:零税率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和发展相关产业,而不征税的目的多为支持和促进某些行业或社会领域的发展,例如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的服务。
    不征税的条件:
    1、个人所得税方面,每年纳税人的收入未达到起征点,即月收入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方面,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过年度40万元人民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房产税方面,自住房屋(指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的唯一住房)不征收房产税;
    4、财产税方面,个人财产未达到规定的征税标准,即不需要缴纳财产税;
    5、继承和赠与税方面,个人获得的继承和赠与财产未达到规定的征税标准,即不需要缴纳继承和赠与税。
    综上所述,零税率和不征税主要区别在于,零税率适用于增值税的征收,而不征税则是指销售环节上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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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