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2022年印发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广东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将会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2021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伤残人员分别定额加发288元、307元、326元、345元; 2、对于经定额加发后仍低于全省“托底线”4511元的人员,按照4511元的标准予以发放。 3、《通知》规定此类人员如其核定的伤残津贴仍低于4511元/月的,从其首次享受之月起也调整按照4511元/月的标准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