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高血压,是不是保险公司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拒绝理赔,但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条件。高血压本身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但可作为其他疾病的诱因或并发症,若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定义,应当予以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拒绝无正当理由的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规定,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定义,应当予以理赔。 综上,保险公司拒赔高血压需要根据具体合同约定和高血压是否符合重大疾病定义来判断,不能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而无正当理由地拒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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