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者的区别是登记后所下发的证书不同。 对于作品版权来说省版权局和国家版权局均可以进行登记。省版权局下发的是省版权证书,国家版权局下发的是国字号的版权证书。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其作用表现在: 1,可以起到帮助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有效行使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作用。 2,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同时是用有形物体现的,包括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 3,因此著作权也是人权,又是一种财产。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同偷盗他人钱财。 4,盗版就是同盗窃一样不齿。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