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其脑中风后遗症程度不达到保险合同规定的标准,导致理赔被拒绝,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首先,被保险人可以对保险公司的决定提出异议,并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评估其损失。 2.如果保险公司仍拒绝理赔,则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保监会投诉,要求其调解或进行仲裁。 3.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可以选择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复议;或者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要求其调解或者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民法典》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依法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公正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总之,被保险人在脑中风后遗症理赔过程中,应该保持冷静,准确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险合同约定,采取合适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