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运证注销怎么办理 |
释义 | 1、需带材料:《道路运输证》注销表2份(单位盖章);《道路运输证》;车辆交易发票(车辆转籍或过户的)或车辆报废通知单(车辆报废的)复印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属业户最后1辆车; 2、还需带《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简易事项办理表》(单位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委托书(单位盖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⑦号窗口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⑧号窗口受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货车营运证未在规定日期内审理的,运管处催告后仍未审理的情况下,在催告后的180日之内将会被注销。180日注销期间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处罚 一、营运证怎么办理吗?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1、《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外地驾驶员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正面脱帽照片(4张)原件。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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