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时发现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如何解决?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过户时发现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居住权应当进行解除的情况,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约定居住权时,在居住权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居住权期限的,在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就可以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从而解除居住权; 2、当事人未明确约定居住权期限的,等居住权人死亡后,再去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然后依法解除居住权。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