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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工伤认定书的内容不服怎么办
释义
    如果对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开展相关工作:第一种途径是进行行政复议,第二种途径是进行行政诉讼:
    1、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②对行政复议不服。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一、工伤认定书不对怎么办
    1、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2、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成功后对方不服怎么处理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目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行政复议;
    二是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包括: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2)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情况:
    (1)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2)对行政复议不服。
    2、起诉期限:
    (1)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
    (2)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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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