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
释义 | 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1、共同申请与单方面申请的情形(1)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A、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B、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C、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D、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E、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F、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2、去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3、办理不动产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办理费用:房地产登记机构按件收取房屋登记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权证如何办理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经济适用房产权证明如何办理 1、提交申请。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资料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登记证怎么办理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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