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侦查监督是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实行侦查监督权; 目的在于发挥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相互制约的作用,保证正准确合法地追究犯罪,防止和减少冤、错案件的发生。 侦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非法拘捕、错捕或漏捕人犯的情况; (二)在立案、侦查、预审、勘验、搜查、扣押、鉴定中,有无违法行为; (三)在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等情况。 人民检察院实行侦查监督,主要是结合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工作进行,如发现有上述违反法律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