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专利性检索的检索范围 |
释义 | 可专利性检索的检索范围为国内外各种公开的出版物,检索结果要求精准。可专利性检索是为了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而进行的检索。通过从现有技术文献中查找出与发明创造最相关的对比文献,并按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标准对发明创造进行评价,进而得出是否具备可专利性的结论。可专利性检索常用于专利申请前或者技术贸易中的技术评价以及立项前研发是否具有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景预测。 一、发明实用新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首先,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悉,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其次,创造性是指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创造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最后,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申请专利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三个条件: 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 新颖性:是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的判断更多的是关注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虽然一项发明创造具备了新颖性,但不一定就有创造性。 实用性:是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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