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湖北法定婚假3天。具体规定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都按最长3天计算; 3、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休婚假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请假申请、结婚证等材料即可;请假时出示原件,备案时提供复印件就可以;可以向所在单位提交休婚假申请,申请通过后,填写婚假条即可。婚嫁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在休婚假期间如数支付工资;除了正式的请假单之外,单位会要求提交结婚证,以证明是否初婚,及明确结婚年龄;具体需要的材料请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法律依据: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鼓励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企业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