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义务兵的具体调配由国家军队管理部门负责,法律规定部分地区可实行本省调配。但是,如果义务兵被列为部队编制,调配范围可扩大至全国。 法律依据: 1.《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地方征兵机关应当依照国家征兵计划和征兵指标,按照地方军事需要,根据征集对象的条件,对征兵对象进行分区调配。” 2.《兵役法》第十九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后,应当回到原籍常住地。” 3.《兵役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义务兵应当按照国家的征兵计划和征兵指标,被调入部队编制,服现役期满后,应当回到原籍常住地。” 综上所述,义务兵的调配需按照国家征兵计划和征兵指标,以及地方军事需要进行分区调配,部队编制下可扩大调配范围至全国。但是,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后应当回到原籍常住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