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异地 买房 是可以提取 公积金 的, 住房公积金 只能在缴纳城市办理 公积金贷款 ,但是可以在异地提取公积金,比如一次性 购房 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或者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具体提取材料:购买 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房屋权证书、商品房 购销合同 书、购房 借款合同 、销售不动产专用; ②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购买 二手房 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买卖契约(含 契税 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书、购房借款合同;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申请须提供复印件); ②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