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退役优待证有什么待遇 |
释义 | 合肥退役优待证有的待遇如下: 持证人可以享受的优待主要有四个层面: 一、国家层面提供的优待政策,如《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 二、省级层面提供的优待政策,如《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三、各地提供的优待服务,由各市、县(区)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落实落细本地区的优待工作。 四、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和提供的优待服务。 关于优待证的管理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一、依规管理。按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申领、制作、发放、审核等环节和程序进行管理。 二、分级管理。按照省、市、县不同级别实现优待证管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指导全省工作。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和省级政策、制定本市优待服务内容等。优待证的管理主体在县、区一级。 三、动态管理。目前有些地方已有本地的拥军卡等凭证,未来我们将指导地方将相关功能逐步整合到优待证上去;另外,优待证涵盖的优待内容也会动态调整,将不断拓展使用场景、扩大使用范围。同时,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已达成一致,将来定期抚恤金、生活补助金、慰问金的发放也将整合到优待证功能上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七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第八条 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能力提供支持。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退役安置、教育培训、抚恤优待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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