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次补偿是指在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一次后,再次进行补偿。一般情况下,会在以下情况下进行二次补偿:补偿方案设置较为保守,补偿比例较低,导致基金结余过大。为了增加参合农民的受益,年底时会给已经补偿过的农民再次进行一次固定比例的补偿。 法律分析 二次补偿是指在已经进行一次补偿后,再次对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一般情况下,会在以下情形下进行二次补偿:补偿方案制定时较为保守,设置的比例较低,导致基金结余过大;为了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度,在年底时一次性对所有已经进行过补偿的农民再次进行一次固定比例的补偿。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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