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营业执照场地证明内容如下: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我单位开办的xx公司,地址在xx共有房屋面积xx平方米,经营场地xx平方米。 以上场地系我公司向xx租用,租用期限为xx(起止日期)土地租用合同附后。 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xx 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