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相关规定如下: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2、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 3、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列入缴费基数包括的项目: 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作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 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综上所述,养老金基数指“养老保险基数”,该基数指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计算应当交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