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给儿子买的的房子,现在马上交房,合同是我儿子名字,他25岁了,我现在能把房主名字改我的名字吗? |
释义 | 可以改房产证的名字。房产证上改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的名字,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继承三种方式进行,当事人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并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在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即可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妈妈在杭州买了套房子,房产证写了儿子的名字,现在要求将房产证的名字改为妈妈的名字行吗? 父母的房产证能改儿子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屋产的所有人有权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分,如果房产是属于父母的共同房产的,要过户给儿子的,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我母亲去世了,房子是我父母的名字,如果房子想改成我的名字,还需要我母亲的姐妹来公证吗 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能更改。死亡的子女有权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死者子女先于死者死亡时,死者子女的直系血亲继承死者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死者子女先于死者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来说,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儿子十几岁,我买了一栋楼,现在儿子结婚了,女方提出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可以加名字,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房产证加名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看,大致有三种情况,有房有贷,有房无贷,以及无血亲关系,无配偶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具体如下所示:一、有房无贷配偶加名字,首先需要带好三证,也就是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以及相关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来办理相关手续。二、是有房有贷配偶加名字,需要先去银行办抵押变更手续,再按照上面所说的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的情况来进行办理。三、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缘关系,需要在房产上加名字,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因为这种情况需要按照房屋买卖的流程来进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衍生问题:一般形式房屋过户的费用是多少?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3、万分之5的印花税。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您好,我现在要再婚,关于房子加名字这件事 再婚房产《民法典》相关的内容有:1、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房产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并没有在结婚之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女儿买的房子,写了父亲的名字儿子有份吗? 父母给孩子买的房子,如果登记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夫妻给孩子买的房子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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