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生子的彩礼是否需要退还? |
释义 | 彩礼未登记结婚,法院可要求部分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双方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法院可支持彩礼返还请求。离婚为前提条件。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原则上应该返还,但是因为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甚至生育了孩子,法院一般不会要求返还全部彩礼,但是可能要求部分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拓展延伸 彩礼退还: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差异 彩礼退还问题涉及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异。根据我国婚姻法,如果婚姻无效或者解除,彩礼应当退还。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彩礼的退还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争议性。一方面,一些地区存在彩礼习俗,退还彩礼可能涉及到家族面子和社会关系的考虑。另一方面,彩礼的退还也与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财产分割等因素相关。因此,彩礼退还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结语 彩礼退还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确保公平和公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彩礼的返还请求。然而,彩礼退还问题涉及到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异,需要综合考虑彩礼习俗、夫妻经济状况和财产分割等因素。因此,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必要的,以确保彩礼退还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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