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处置 |
释义 | 业改制后,土地不应继续划拨使用。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企业改制进行资产处置时,要将土地资产扣除,只处置其它资产。 一、国有企业改制土地怎么处置? 有下列方式: 1.按照国家和当地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变更用地的相关手续由有审批权限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2.对于实施主辅分离的企业改制,如果原主体企业和改制企业均使用拨用地或共同使用同一划拨用地的,根据原主体企业与改制企业双方的方案和实际用地情况,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原划拨土地用权分割后分别确定给主体人。 3.需要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且不符合国家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划拨土地目录》的,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或土地租赁手续。 4.需要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应按照《划拨土地目录》核定。 二、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款征收税款吗 根据有关规定,被拆迁人按照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或处置相关资产,按照规定的准,政府拆迁补偿或者处置相关资产所得,以及通过市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得,根据搬迁方案,企业在异地重建后,将恢复原有生产经营业务或转换为新的生产经营业务,并将企业搬迁或处置所得用于与搬迁前性质相同或类似的购建,扣除后的余额固定资产置换或改良费用、技术改造费用、职工安置费用,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三、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并不属于无形资产。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成本中;(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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