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慢性疾病申报、审批、就诊及待遇相关规定: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参加由医保局组织的专项体检(下列人员可不参加体检,但必须提供完整的住院病例复印件:器官移植术后、心脏搭桥术后或支架术后、恶性肿瘤、病重卧床、年龄在70周岁以上及异地居住者),参加体检人员需当场交纳应检项目的体检费,经鉴定达到指定慢性疾病认定标准的,体检费由医保局报销;达不到认定标准的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医保局组织专家对体检结果进行鉴定。认定合格人员建立慢性疾病档案,发给指定慢性疾病就诊卡(以下简称慢病卡)享受相应的慢病定额补助待遇。病重卧床申请免检人员,医保局将入户进行核准,情况属实者,由专家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合格者将给与建档发卡并享受相应的慢病定额补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