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孙子女不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嘱人想要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的,可以用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让孙子女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