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仲裁庭和法庭的区别有哪些? 仲裁庭和法庭有如下区别: 1.部门性质不同,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仲裁庭是民间的裁决机构。 2.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 3.收费标准不同,仲裁费用高,法院的受理费相比仲裁费用要低。 4.权力不同,仲裁排除法院管辖,但是法院办理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两项措施。 二、仲裁庭的分类 仲裁庭根据人数的不同可以分为如下两类: 1.独任仲裁庭。即仲裁庭由一人组成,独任审理;独任仲裁员的产生,可由双方共同协商指定,也可由共同委托仲裁机构代为指定。 2.合议仲裁庭。一般由两名仲裁员和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其产生办法为由双方当事人各选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是合议仲裁庭的主持者,与仲裁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对某一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时的组织形式。 三、仲裁庭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仲裁庭开庭审理的流程大致如下: 1.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随后,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开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 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5)宣读鉴定结论。 4.举证、质证、当事人辩论; 5.调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