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监护权能不能改变 |
释义 | 离婚后监护权可以变更,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况: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失去监护人。而且变更的监护人也是有条件的。 一、法定监护人如何变更监护权? 一般不可以变更监护权,只能撤销监护权,且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如下方式撤销监护权:举证证明其他监护人有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二、如何申请变更监护权? 申请变更监护权的方式:应当由有关个人或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法院认定原来的监护人具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等情形的,即可撤销其监护权,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如何变更法定监护人? 变更法定监护人需到当地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包括: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2、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 3、法院裁判变更,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的判决。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