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拓号: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说明此车外迁; 2、作价:拿行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人看车作价,说明此车外迁; 3、取办理号: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 4、交手续:同本市过户相同另加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 5、交牌:到窗口交外迁委托书,《机动车转移申请表》、行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领取回执。 6、提档。 7、安全检查合格后,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8、发临牌: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 9、迁入地: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