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的异同 |
释义 |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异同: 1、专利制度中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只代表对本专利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利用物质技术条件提供便利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专利发明人只有名誉权,不是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 3、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是个人和单位,财产权可以转让;专利授权前的申请人称为专利申请人,授权后称为专利权人。具有申请权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是具有专利权的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单位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处分其专利,而发明人(或设计人)不具备这些权利。 非职务发明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都属于本人,只有本人占有,使用和处分该专利的权利,也可以出售专利又可以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或字节实施专利获得经济利益。 我们都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铺相成的,既然专利权人拥有权利,那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专利权人应在获得专利权后,需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每年应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以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逾期不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就会丧失,发明成果将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任何人都可随意使用。而发明人则没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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