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境内投票截止日比香港结算设立的投票截止日提前一个港股通工作日,具体5261以公告为准。 2、港股通投资者可对同一项议4102案投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票。三类票数总额超过投票登1653记日或者香港结算投票截止日持有数量的,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以实际持有为基数按比例分配。 3、在港股回通投票截止日前,港股通投资者对同一项议答案多次投票的,以最后一次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