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必须如实告知个人健康状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或解除合同。若患者有登革热病史,应当详细告知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对于保险公司明确问询的情况,应当如实回答。 2.《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造成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事故的发生或者不能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和损失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健康保险条款》第二章第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健康有关的情况。 4.《健康保险条款》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如果您没有如实告知本服务协议所述事项,我们将有权解除本服务协议,并在解除协议时按本服务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已支付的保险费,对于保险事故发生前已支付的保险费,我们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