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生病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职工生病单位的义务是:应当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及入职年限给予3-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限;同时在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时间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法定医疗期的员工工资单位应当依约支付,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一、劳动法病假待遇 劳动法病假待遇: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医疗期有什么意思 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的职工因为患病或是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去治病休息的时期,在该时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还应保证其医疗待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对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三、新劳动法职工休病假有什么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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