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有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后,认为其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做出准许贷款的决定,并由受委托银行为当事人办理贷款的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