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