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口头遗嘱 与书面 遗嘱 形式不一,效力也不一。 口头遗嘱就只是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做出的遗嘱其一般是需要有见 证人 在场的,而且必须是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书面遗嘱则是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的全部内容。 一般来说,口头遗嘱的效力次于书面遗嘱的。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