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表彰2021年度优秀党员的决定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表彰类型、数量和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共评选45名。评选范围为全局在职和离退休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共评选16名。评选范围为全局各党总支、支部书记、支部委员。 3、先进基层党组织:共评选5个。评选范围为全局各党总支、支部。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党纪,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应对重大考验或者处置突发事件等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原则、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3、先进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局党委确定的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党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3年未发生违纪违法情况。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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