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上户口必须去户籍地派出所吗 |
释义 |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在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上户口之前要准备出生申报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等材料。 一、孩子出生以后上户口有没有时间限制? 新生儿.上户口的时间是有限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出生之后一个月以内办理上户口的登记,孩子的父母在办理,上户口的时候应该带上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到父母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但是在实际上,孩子上户口的时间可以稍微延迟,例如农村户口的新生儿可以在三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 二、新生儿上户口时间在什么时候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4、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三、离婚后生的孩子如何上户口 离婚后生的孩子上户口,由直接抚养一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向其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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