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庆居住证不需要等半年时间。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办理时限符合申领条件的当场发证,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 法律依据:《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第十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