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流程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程序如下:1、充分了解房屋位置、房屋结构及附属设备、房屋数量及房屋牢固程度;2、了解出租人与房屋的关系,包括出租人是否为业主,是否为共有人,如果是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为业主;3、初步联系并准备合同文本;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登记。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成立;5、按规定到房管部门登记。 一、私人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私人租赁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以明确合同是否有效。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的规定有哪些? 1、提交下列材料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2、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 3、受理机关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主体是否与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一致。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重点核查该房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真实等事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机关在《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审批权限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案件实行二级审核,首先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出租方或承租方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房屋登记备案须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批,待审批后才能颁发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5、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