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由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缴纳诉讼费之后,人民法院会会向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出具人民法院诉讼费票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