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项目开工必须具备哪些手续 1、项目开工手续如下: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2)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3)规划区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4)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5)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依法招标项目的审批规定包括什么 1、建设项目的本身有没有按照现行的相关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核准等手续,有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招标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申报了招标项目的审批程序并获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