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兄弟姐妹之间不是抚养义务,而是扶养义务,但是成年兄弟姐妹之间也没有扶养义务。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只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对于成年兄弟姐妹没有扶养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