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在外面欠债父母有义务偿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关键是看儿子是否是完全民事能力人 一、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满18周岁,这在法律上称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父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儿子的债务,父母有责任归还。 当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个人已年满16周岁,能自食其力的,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如果儿子是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在法律上已经称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能独立地承担民事义务,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了。既然是独立了,此时,父母自然就没有法律义务来替儿子还钱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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