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集体资产被个人侵占怎么办 |
释义 | 集体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对于被侵占的集体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有权要求进行侵害的个人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会按照侵占集体财产罪定罪。侵占集体财产罪,即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或去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什么叫侵占集体资产 根据规定,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不论是村干部、集体组织负责人,还是村集体成员,只要以上资产出现被挪用、侵吞、贪占的现象,那么就叫侵占集体资产。若是村干部。集体组织负责人侵占集体资产情节严重,侵占资产数量过大,将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二之所有会出现侵占集体资产的现象,主要还是因为我国农村基层土地资源底子不清,存在不少农村集体产权虚置、账目不清、分配不公开、管理不透明等问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才能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到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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