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仲裁裁决书原件丢了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书遗失的,可以到作出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复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所受理的每一个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会有相应的案件档案保存。如果当事人遗失了仲裁裁决书的,可以直接到仲裁委员会要求复印档案中的保存的裁决书的。 二、仲裁调解书丢了可以找经办的仲裁员补吗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当事人各执有一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留存,丢失的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复印件经仲裁委加盖印章可以作为依据。 仲裁调解书是仲裁庭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仲裁调解书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仲裁庭认可调解协议的证明。 三、仲裁调解书什么情况可起诉 如果是一般仲裁,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