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受人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一、以什么为买卖合同的特征,购买合同又有哪些特征呢?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试用买卖合同是什么 试用买卖是特种买卖的一种,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对一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除具有一般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以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一)买受人对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是买卖合同生效的前提。 (二)试用买卖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 (三)试用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四)不因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所有权,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亦不发生转移。 三、购销合同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购销合同通常就是指,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买卖合同的要求是基本一致的。主要就是买方和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去将一产品交付给需要的一方,需方接受产品同时按规定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一般为有偿、双务、诺成性的合同,其中供应合同需按国家计划签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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