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破裂该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双方可以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合意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如果不能对以上问题达成合意的,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涉外离婚途径是什么? 涉外离婚的途径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协议离婚一年可以重新起诉 可以。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当夫妻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协议,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当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配问题、债权债务问题等由法院做出判决。一般是在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婚内离婚协议有效吗 婚内离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夫妻婚内是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的,但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由于离婚协议既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又涉及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除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仅是当事人共同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也是离婚协议发生效力的必经途径。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也当然也不能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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