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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潍坊社保缴费基数
释义
    上限为每月20599元,下限为每月4121元。
    参保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2021年度月均实际工资收入,实际工资收入无论高于缴费基数上限,还是低于缴费基数下限,均应如实申报,以便正式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进行调差补退。
    个人买社保缴费金额=个人社保缴费比例×个人社保缴费基数;潍坊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5449元/月,最高基数为16346元/月,最低基数为3269元/月。参加城镇职工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分为5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一档;由此核定的5档月缴费额分别为:525元、612元、699元、787元、874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缴费基数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即4372元;由此核定月缴费额为218.6元,加上大病统筹金10元,合计医疗保险月缴费额为228.6元。
    公司帮新员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员工首次参保,须提供市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劳动保障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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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