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各个地区存在差异,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而定但一般差异不大。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