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朝阳区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一、申请北京经济适用房的材料有哪些? 1、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 2、家庭户口簿; 3、家庭收入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 6、其它资料。 二、申请北京经适房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需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单身申请人需要年满30周岁,如果是离婚申请必要满意离婚3年以上包或3年。 2、申请人不需要全家都是北京户口,只要有一个人是就可以,但是拥有北京户口的那个人必须是经济适用房的户主。 3、携带父母申请的人必须是独生子女,而且父母必须年过50周岁。 4、家庭人口年收入不超过8.8万元,人口平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必须在57万元及以下。 三、经济适用房可以卖么?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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