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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员的任职资格
释义
    法律分析:仲裁员的任职资格: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应具备一定的学历、资历和专业能力。 3.仲裁员必须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4.必须由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担任;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人事政策法规,有独立办案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十三条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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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5:02:44